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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来源:光明日报3月6日第8版 时间:2012-03-06 10:00

[高端访谈]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大连理工大学校长欧进萍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大连理工大学2009年组建了技术研究开发院,以校企合作、企业化运行的模式帮助企业组建技术创新实体,产学研模式由传统的向企业转移技术转为向企业转移创新队伍、转移研发中心,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创新平台。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方面,大连理工大学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3月5日,记者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大连理工大学校长欧进萍代表。

记者:为何强调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欧进萍:没有技术创新,一个国家、一个行业不可能有自主的产业,尤其高技术产业;没有技术创新,新兴的企业、尤其高技术企业不可能诞生,现有的企业不可能有核心技术、不可能有竞争力、不可能持续发展,甚至迟早会是“死路一条”!企业没有自己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国家没有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尤其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也是一句空话。从另一个角度说,没有大量的技术创新实体也就缺少高端人才就业和发挥作用的空间。

科学没有国界,技术是有利益的!我国从事技术创新的研发队伍大多数是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以及部分企业因项目临时组建研发团队,企业参与人员一是基本不作为团队的主体,二是没有系统掌握项目技术创新的核心技术(包括依托企业的多数研究项目),而高校等科研人员突破技术原理、示范性地用于工程实际或做出产品样机、项目完成了自然解散。企业没有技术创新实体,也就没有足够的队伍参与项目的研发以及接下来把突破的技术做精做细、使示范的工程或产品规模化和升级换代。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少科研项目取得了技术创新并示范性地用上了,接下来这项技术又断掉了、甚至死掉了。

记者:我国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否具备人才优势?

欧进萍:我国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关键在人才,已经具备的最有利条件也是人才。

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需要各级各类的人才,主体是工程人才。

我国要下大力气创新体制机制,用好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自主的实体经济和支柱产业。近年来,跨国公司从技术创新并支撑发展的需要,纷纷在中国开办研发机构,短短十年在中国开办的研发机构多达1200余家,大的研发机构多达三五千人,多数为中国本土培养的博士,其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令人深思。

记者:我国大学在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应扮演什么角色和发挥什么作用?

欧进萍:在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中,大学主要是培养和输送大批的人才、尤其是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高端人才,让这些人才不断补充到这个体系中并发挥主体作用;其次是面向更前沿的科学技术、不断突破和创新,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更源头的技术;第三要继续完善和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改变大学等科研机构目前主要是围绕企业需要的单项技术开展研发或提供单一科技服务的合作模式。

政府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大学和企业合作,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企业要在建设资金、技术研发以及企业化编制方面投入,同时要不断完善技术创新的环境、条件和平台,真正建立起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光明日报记者 吴 琳)

转载自:光明日报3月6日第8版,高端访谈栏目。原文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2-03/06/nw.D110000gmrb_20120306_2-08.htm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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